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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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单独划线地区合格标准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3-30 17:02:30编辑整理:济南育创教育培训学校浏览次数: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单独划定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5号),经有关部门授权,现将2023年度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单独划线地区合格标准通告如下:

关于2023年度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单独划线地区合格标准的通告(图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