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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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 计划招募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8 17:28:07编辑整理:济南育创教育培训学校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决定组织实施202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计划招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和范围


  (一)招募数量。全省共计划招募“三支一扶”人员1350名,详见《202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表》。


  (二)招募范围。30周岁(含)以下(1993年4月以后出生)山东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含非山东户籍毕业生)以及省外普通高校和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全日制大学的山东户籍毕业生。招募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分类划定最低分数线。对省委组织部等11部门《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的若干意见》(鲁组字〔2019〕32号)明确的重点扶持区域、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省政府《关于印发突破菏泽鲁西崛起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鲁政字〔2023〕18号)中菏泽、枣庄、德州、聊城、滨州5市,可按不低于50%比例面向本地户籍或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招募。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可按有关规定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募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基层工作,服务乡村振兴,服从组织安排。


  (二)专业知识扎实,具有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较强,有发展潜力,综合表现比较突出。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2006年4月以前出生)。


  (四)身体健康,符合相关体检标准。


  (五)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被“三支一扶”计划录取过的人员;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六)其他事项


  1.最高学历学位高于岗位条件要求,相应专业条件符合岗位规定的可以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3.符合各市对岗位需求、专业及其他条件作出的补充公告。考生专业情况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4.报考人员报考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各市补充规定。


  5.报考人员填报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复审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负责。对招募过程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报考人员,纳入诚信档案库。


  三、招募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6日9:00—4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4月16日11:00—4月21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报名。报名人员在报名系统内完成注册、上传照片后,根据系统提示依次进行阅读报名须知和诚信承诺书、填写报名信息、选择岗位、报名信息确认的操作后,进入待审核状态,等待资格初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报名系统有关要求和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岗位条件和招募条件要求。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招募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募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4月20日16:00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申请改报其他岗位。其中,审核单位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名信息。4月20日16:00以后,将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申请改报其他岗位。


  (二)各市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4月16日11:00—4月21日16:00


  各市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市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报名人员,再行补充。未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可在2024年4月20日16:00前改报其他岗位。网上报名期间,各市应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三)个人报名确认


  确认时间:2024年4月16日11:00—4月22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后,方为报名成功;逾期未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报名不收取考务费。


  报名确认成功人员,应于2024年5月14日9:00-5月18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2024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2024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诚信承诺书》)(以上材料参加资格复审或面试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对无人报考的岗位予以保留,用于后期调剂。


  (四)笔试


  时间:2024年5月18日9:00-11:30


  笔试采取全省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将根据招募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在全省16市设置考点。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选择考点城市,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对于考试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招募计划1:3的比例,由各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审定后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hrss.shandong.gov.cn/rsks/)和“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sdgxbys.cn/)予以公布。


  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向报考单位所在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省内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省外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省外院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


  2.海外高校山东户籍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身份证、户口簿以及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高级技工学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毕业证、身份证、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预备技师证书(含技师)等,省外高级技工学校或技师学院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


  4.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经报考单位同意,也可在体检时提供);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严格按照岗位要求组织资格复审。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达不到招募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六)面试


  各市统一组织面试。面试考场设旁听席进行全程监督。根据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按百分制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面试后,根据考生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七)调剂


  面试结束至确定体检人员之前,所有出现空缺的岗位,各市按照规定进行调剂。调剂原则:可从同类岗位(支农、支教、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相近专业的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进行调剂。需调剂的岗位应在各市官方网站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考生按调剂岗位的要求申报,一个考生限报一个调剂岗位。具体调剂程序和方式由各市自行确定,力争无岗位空缺。


  (八)体检


  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在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进行依次等额递补。


  (九)确定招募人员名单


  经考试、体检、档案审查等合格的人员作为拟招募对象,由各市等额确定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审定后,统一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作为招募对象。拟招募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随时取消招募资格。


  四、其他事宜


  (一)“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为2年,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组织拟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签订服务协议。“三支一扶”人员的人事档案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的县级人事部门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日常管理、年度考核等由基层服务单位负责,乡镇党委、政府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三支一扶”人员到岗服务视为参加工作,其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其在基层服务年限按照《关于印发参加农村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后工资待遇确定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发〔2010〕55号)规定计算工龄。


  (二)“三支一扶”人员享有服务协议规定的各项权利,要履行服务协议的各项义务,不得单方中止协议或擅自离岗。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要提出申请,经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同意并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批准后,终止服务协议。


  (三)本次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为原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5年的最低服务期限(含“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年限)。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服务协议。


  本次招募的相关信息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hrss.shandong.gov.cn/rsks/)、“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sdgxbys.cn/)和“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http://gxjy.sdei.edu.cn/)发布,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及成绩查询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具体实施。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公告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公告有关问题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