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资讯

ad1

开放教育本科毕业论文和学位论文写作要求及评分准则

发布时间:2023-03-21 16:11:30编辑整理:济南育创教育培训学校浏览次数:

       毕业论文是学生整个学习过程中一个极其重要的教学环节,运用在校学习的基本知识和基础理论,去研究和探讨实际问题的实践锻炼。是综合考察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及动手操作能力的一个重要手段。撰写毕业论文有利于培养学生综合地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和技能解决较为复杂问题的能力,并使学生受到科学研究工作或设计工作的初步训练。毕业论文的成绩与学生能否毕业及获得学士学位直接关联。


  (一)要求


  1.学生应在实事求是、深入实际的基础上,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写出具有一定质量的毕业论文。毕业论文应观点明确、材料翔实、结构合理严谨、语言通顺。


  2.毕业论文选题应在所学专业范围以内,其形式为学术论文、研究报告或分析报告。


  3.毕业论文要求卷面整洁、字迹工整,论文结构、纸型、版式与用字等执行《专业综合实践环节及学位申请指南》中“毕业论文结构格式标准”,正文字数以5000—10000字为宜。毕业论文要制作成电子文档(由学生提供磁盘)。


  (二)时间安排


  毕业论文在修完全部专业主干课程,已修课程达到最低毕业学分的80%以上时进行。修完全部课程,达到毕业总学分后完成写作和考核工作。毕业论文的写作周期(自确定选题、安排指导教师始,到论文答辩止)不得少于6个月。条件许可的地方可提前安排毕业论文写作。


  (三)指导教师


  1.毕业论文写作必须配备指导教师。学生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毕业论文和论文答辩任务


  2.指导教师必须是具有本科以上和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财经类专职教师或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工作者,外聘指导教师应具有高级职称。其资格审查由省级电大负责。指导教师由地方电大遴选和确定,并报省级电大备案。


  3.指导教师只能指导相关专业的毕业论文。


  4.一位指导教师每次指导学生数量原则上以10人为宜,经验丰富、专业能力较强的电大专职教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安排指导人数,以15人为上限。兼职(或业余)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根据情况酌减。


  5.在本校教师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可向社会聘请指导教师,但资格标准不得降低。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学生完成好毕业论文的全过程。


  6.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学生完成好毕业论文的全过程。其对论文的选题方向、思想观点、结构格式及文字质量负指导责任,并负责在论文定稿的指定位置签署评阅意见。指导教师应当要求学生定期与自己联系,按时提交写作提纲、初稿、二稿和定稿,并决定是否推荐学生参加论文答辩,指导过程中的各种意见要点须写在工作记录表上。


  7.指导论文的时间原则上不低于8学时/人。学校应按照学分折合工作量为指导教师计酬。


  毕业论文成绩评定


  1.考核标准:毕业论文成绩实行百分制,分为以下四档:


  (1)8 5~l 00分(优秀):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观点明确,能深入进行分析,并有独到见解。理论联系实际,对经济工作或学术研究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中心突出,论据充足,材料翔实、层次清楚,结构合理,语言流畅。答辩中回答问题正确,重点突出,语言简练。


  (2)75~84分(良好):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和政策,能够运用所学知识,理论联系实际,观点明确,论证比较有力,结构完整,语言通顺,格式规范,层次清楚。答辩中回答问题正确。


  (3)60~74分(及格):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和政策,中心论题较明确,材料较充足,基本上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去分析问题,从总体上看,文章有一定的条理,一定的论据,文字尚通顺,文章没有明显的错误和缺欠,但内容尚欠充实,缺乏创新及独到见解。答辩中回答问题基本正确。


  (4)5 9分以下(不及格):不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和政策,或在经济理论上有原则性错误,未掌握已学的有关专业知识、技能差。文章无中心,层次混淆不清,主要论据短缺,结构不完整,格式不规范,文字材料未能达到写作基本要求。论点论据脱节或严重搭配不当。抄袭他人文章、成果、书籍者。在答辩中对大多数问题都不能正确回答。凡具有以上条款之一者,应判为不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