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民函(2023]29号)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民函(2023]18号),现将我校2024年度拟新增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1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在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月19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继续教育学院提出。公示期间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过核实仍符合要求,将正式推荐申报。
齐鲁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