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函授站、教学点: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中发〔2020〕19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0〕1号)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证和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教学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现将2023届夏季本科毕业生拟申请学位提交学位论文(设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意事项
1.凡拟申请学位提交学位论文(设计)学生,需在籍期间参加学位外语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2.学位论文将上传教育部学位中心全国论文抽检信息平台,平台覆盖省内所有本科高校(含中央部门高校和地方高校)及其全部本科专业,抽检重点对论文的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学术规范及学术诚信等进行考察。
3.学位论文将通过维普论文管理系统统一进行数据查重。学生提交学位论文时,执行检测,在维普系统进行查重,文献相似度高于30%的无法继续流程,每位学生共有2次查重机会。
4.所有学位论文将由济南大学本科论文指导教师进行指导审核。
5.学位论文写作要求和写作模板参照《济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论文(设计)有关要求》、《济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及《济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论文写作模板》。
6.学位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及以上,不具备申请学士学位资格;成绩合格及以上,不影响毕业。
未按时完成学位论文(设计)相关工作或成绩不及格者将予以延期毕业。
二、时间安排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5月16日前,2023届夏季本科毕业生拟申请学位者需在维普论文管理系统完成全部流程。
三、材料报送
1.各函授站(点)在3月20日前填写《拟申请学位提交学位论文(设计)指导学生名单》(见附件1),名单要详实、准确,按学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排列,如无学号请注明原因),将电子版发至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备案。
2.论文提交流程及报送要求另行通知。
望各函授站(点)严格履行职责,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落实2023届夏季本科毕业生拟申请学位提交学位论文(设计)工作。
济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