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广大考生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需求,进一步提升山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社会服务中心服务水平,做好2024年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根据我市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测试时间、地点安排
济宁市202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人员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计划安排3期,分别安排在7月、9月、11月。具体安排如下:
二、报名范围
凡在我省工作、生活的人员(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需在我省学习、工作、生活3个月以上),均可按规定的测试时间,报名参加测试。
特别提醒:根据《山东省普通话培训测试机构管理办法》规定,高校学生不在报名范围之内。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流程
1.报名方式:测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2.报名流程:考生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进行预报名,首次登陆需要进行注册。具体流程为:登录账号→报名入口→山东→我要报名→山东省普通话培训测试社会服务中心→测试时间→阅读报名须知→填写报名信息(所在单位一栏填写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信息核对→在线缴费→报名结果查询。考生依据相应测试日期任务进行报名,个人测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3.报名注意事项
(1)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白底电子版照片,规格为390×567像素,支持JPG/JPEG/PNG格式,1M以内。照片要求清晰、端庄、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参照证件照标准),该照片为准考证照片。考试当天现场采集照片为证书照片,采集后照片后期不能修改,请合理着装。
(2)“从事职业”一栏选择考生目前所从事职业,无对应项的考生选择“社会其他人员”。“所在单位”一栏填写考生单位名称,未参加工作的考生填写家庭住址。
(3)带*的栏目为必填内容,填写报名信息时,考生信息务必正确填写。
(4)报名完成后,请考生通过报名网站上方“报名查询”及时查看个人报名情况,如有审核不通过或者审核待修改信息,请及时处理。缴费截止后未及时修改的系统自动取消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系统将自动关闭。
(5)测试前一周左右,考生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进入后在页面上方点击“准考证打印”,完成准考证打印。
四、测试费用标准及缴费流程
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标准按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222号)文件规定执行,每人次50元。测试缴费采取在线缴费,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缴费,未及时缴费系统自动取消报名。如本人弃考或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考试,不予退款。
五、测试方式、流程
1.测试方式:本次测试按照国家语委规定,从2023年4月1日起启用新的测试系统进行测试。采用人脸防作弊系统,考生需配合测试中心采集人脸信息后方能登录考试。同时新规程取消了备测室和备测时间。考生在信息采集时,由系统随机分配考试机位和考试试卷,请各位考生做好充分的测前准备。题型包括读单音节字、读多音节字词、朗读短文、命题说话。第四道命题说话有2道题目,考生需在测试环节中自主勾选,否则默认为第一道题,考生勾选后有30秒的时间准备(不得使用纸笔),说话时长为3分钟。
2.测试流程为:考生报到→核对证件→候测→信息采集→测试→离场。
3.现场测试:测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请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提前30分钟到指定考场报到。信息采集现场需刷身份证,请考生考前准备好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不得参加考试。迟到30分钟以上者,原则上应取消当次测试资格。
六、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
1.成绩查询:测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左右(如有一级甲等的成绩认定顺延15个工作日),考生可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网”(https://www.cltt.org/#/scoreQuery)或“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查询。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考生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moe.gjzwfw.gov.cn/)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2.纸质证书领取:缴费后或测试结束后,考生需登录报名网站,点击“证书领取”填写领取方式,选择邮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考生,省语办届时会将证书按照个人填写信息邮寄给考生;选择证书自取的,待本测试中心收到证书后会在济宁市教育局官网、济宁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济宁教育学院微信公众号发布证书领取公告,届时考生可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济宁教育学院行政楼三楼培训处领取(地址:济宁市金乡县中心东路39号)。
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第二十八条规定:“应试人应及时领取纸质证书。自成绩发布之日起1年后未领取的纸质证书,由测试机构按照内部资料予以清理销毁。”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普通话水平测试不组织相关培训,不指定相关教材。山东省普通话培训测试社会服务中心(原济宁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是经山东省语委办授权的济宁市唯一面向社会人员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定点机构,不委托任何社会机构参与报名工作,切勿轻信社会上各种非法中介和个人“助考”的蛊惑,避免上当受骗。本次测试不限定报名数量。
2.考生应严格遵守测试纪律。考生报到后应服从现场考务人员安排。进入测试室时,不得携带手机等各类具有无线通讯、拍摄、录音、查询等功能的设备,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测试现场发现替考、违规携带设备、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的,取消应试人当次测试资格。公布成绩后被认定为替考的,取消其当次测试成绩,已发放的证书予以作废,并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视情况通报应试人所在单位。
3.考生要对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因应试人个人原因导致信息不一致的,取消当次测试资格。
未尽事宜请与济宁市语委办或测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37—2317726;0537—6560020。
济宁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