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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17:29:32编辑整理:济南育创教育培训学校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和《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规定,现将2023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两个部分。


  网上报名时间自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15日24时。请考生按有关规定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2022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2023年网上报名并资格审核通过后,可直接参加医学综合考试。


  现场审核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3月5日,具体事宜可咨询报名所在地考点办公室。


  二、实践技能考试


  实践技能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原则上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进行。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考试的,成绩两年有效。实践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时间如下: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图1)

  三、医学综合考试


  蒙医、藏医、维医、哈萨克医实行纸笔考试。其他类别实行计算机化考试。军队现役人员加试军事医学,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加试相应内容。除蒙医、藏医、维医、傣医、哈萨克医、中医(朝医)专业、中医(壮医)专业外,执业医师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执业助理医师合格分数线为180分。考试时间如下:


  (一)计算机化考试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图2)


  计算机化考试加试部分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图3)

  (二)纸笔考试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图4)

  四、其他事项


  (一)2023年组织傣医、中医(朝医)专业考试,继续开展哈萨克医考试试点。


  (二)因疫情未能实施2022年医学综合考试的考区考点考生参加2023年报名,待完成相应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后,未通过的考生再行2023年资格审核和考试缴费。


  (三)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试点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四)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相关信息,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查询,或者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和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查询。


  国家卫生健康委网址:http://www.nhc.gov.cn/;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址:http://www.satcm.gov.cn/;


  国家医学考试网网址:http://www.nmec.org.cn/;


  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网址:http://www.tcmtest.org.cn/。

      来源:国家医学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