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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山东省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及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9 17:11:15编辑整理:济南育创教育培训学校浏览次数: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关于做好山东省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及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工作的通知



  有关主考学校,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为做好我省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毕业及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及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18日至24日(每天8:00至17:00)。


  毕业及实践性环节考核每年组织两次,上、下半年各考核一次,个别报名人数较少的专业只在上半年或下半年组织一次,考生须根据考核安排及时报考。


  二、具体安排


  2023年下半年各专业考核科目、时间及地点详见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告附件


  三、报名条件


  (一)实践环节考核须在参加理论课程考试后报考,考生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报考本专业开设的部分或全部考核课程。


  2023年6月首次取得准考证号的考生不得报考。


  (二)毕业考核(含本科论文答辩、专科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等)限考生在完成最后一门理论课程报名后选择报考。


  (三)参加自考改革试点的考生


  1.参加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改革试点的考生,实践考核课程的实践性环节考核由试点学校自行组织。


  2.参加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改革试点的考生,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课程的实践性环节考核由主考学校自行组织。


  3.毕业论文或毕业综合考核由主考学校组织,考生须参加本次报名。


  四、报名方式


  本次毕业及实践性环节考核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sdzk.cn)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成功后考生需打印准考证,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时间到主考学校指定地点参加考核。报名结束后系统关闭,不再提供查询和打印功能。报考本科毕业考核的考生需同时下载毕业论文封面,一式三份打印。部分专业有指定格式的毕业实习报告,请一并下载打印。


  五、报名费用


  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明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472号),考核费用由主考院校按照实践课程考核费每人每科次80元,毕业论文指导、答辩费(本科)文科类每人次230元、理科类每人次260元的标准收取。


  六、考试要求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培训考核。未办理报名手续或缺少相关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成绩不合格或未按时到主考学校参加考核的考生,需下次考试重新报考。


  七、其他事项


  (一)不同专业考生报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计算机应用基础》两科实践性考核,考核地点统一为山东财经大学。


  (二)考生报考时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准确选择报考专业、科目并打印准考证,方可完成所有报名手续,按规定参加考核。


  (三)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授予工作由各专业主考学校学位委员会负责,考生须及时登录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网站查询有关学位授予的条件和办理通知,按要求申报。


  各主考学校、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做好考试报名的组织工作,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接听考生咨询电话,解答考生疑问,及时处理报名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本次毕业及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3年6月5日